【作者简介】甄鹏,山东大学学者。
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,中国人民的人权,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。1996年2月8日,在中共中央举办的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结束时,江泽民在讲话中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这一概念。
这以后的实践,我们大家都亲身经历了,特别是制定了两个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》,影响巨大。四要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。还要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我们讲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,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,其中就包括了要依宪坚持党的领导这一要求。根据习近平的这个提示,全面保障人权就体现在这三个全面之中。
回顾历史,我们记得,1997年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,1998年江泽民就发表了致中国人权研究会的信,指出50年前通过的《世界人权宣言》,是联合国关于人权问题的第一个专门性文件,对于指导国际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发展,推动世界人权事业的进步,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二、全面保障人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 我们高兴地看到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决定》全面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,体现了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全面保障人权的思路和部署。距离该领域的奠基之作,詹姆斯·怀特的《法律的想象:法律思想与表达的性质之研究》出版也还有45年之久。
那么,对衡平法程序乃至整个英国司法制度的抨击,到底是法律的傲慢引致的意气之见,还是狄更斯经过多年观察体验后得出的深刻结论呢?这一结论,又是否确切揭示了大法官法院存在的司法弊端?除了《荒凉山庄》,狄更斯的许多小说都曾提及那一年代的法律与法律人,许多故事也是以案件为线索展开。在这个过程中,只有法官和律师们捞到了好处,巨额诉讼费都进了他们腰包。也有研究者指出,狄更斯小说中的监狱并非英国监狱的真相。无论是高级律师的专用座席,还是他们在交叉询问时的风采与措辞,以及律师们携带的诉讼摘要书、包有黄色小牛皮的法律书籍,都在狄更斯笔下完美呈现。
该法案还突破旧制,授权大法官法院可以决定诉讼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法律问题,而无须将其提交普通法法院,这就避免了法院之间因相互转送案件而导致的拖延。这段工作经历,使他得以透过形形色色的民事纠纷,加深对社会矛盾和世态人情的理解。
《小杜丽》里,狄更斯结合幼时经历,刻画了马厦尔西监狱内的众生相。事实上,狄更斯对司法制度的批判态度,很大一部分系偏见造成,他对法律的部分理解,有些属于外行人的一厢情愿。比如,他一直弄不清楚,为什么博士院的法官既可以审理遗产继承案件,又可以审理宗教和海事案件。此外,《雾都孤儿》、《我们共同的朋友》批判了济贫法。
这也是导致狄更斯对英国司法制度不满的原因之一。这些人只有少数为中国人所熟悉,多数作品也未被广大中国读者阅读过。比较正确的译名是《视狄更斯为法律史学家》,即从法律史的角度,阐释狄更斯的作品(View Dickens as A Legal Historian)。六 那么,对于80多年之后的中国读者,这本书的价值又体现在何处呢?在当代中国,尽管法律与文学研究尚处起步状态,但是,通过苏力、冯象、梁治平、徐忠明等学者的不断努力与推动,该领域已引起广泛关注。
盖伊认为,小说本身就像是在发泄一股可爱而优雅的怨气。狄更斯早期作品中的法律人,善恶对立十分分明,要么是作恶多端的讼棍,如《匹克威克外传》中的道森与福格,《老古玩店》中的布拉斯兄妹,要么是善良正直的律师,如《匹克威克外传》中的范基、《大卫·科波菲尔》中的威克菲尔。
其实,霍尔兹沃思在本书开篇就曾说明:狄更斯并不是一位法律人。在参观美国法院时,狄更斯用幽默的笔调对美国人的不良卫生习惯进行了嘲讽,他把美国首都华盛顿描述为随地吐痰、乱吐烟渣的大本营,在美国所有的公共场所,这种丑陋的习俗都被认可。
文学作品一旦畅销,自然倍受盗版者青睐,更何况是在那个版权意识淡漠的年代。在正文中,狄更斯直言不讳地表达了他对英国法律的看法:英国法律的一条重要原则是:为诉讼而诉讼,即使牺牲当事人利益也在所不惜。不过,官司虽然打赢了,他却并未得到多少赔偿。更主要的原因在于,作者霍尔兹沃思本人就是英国法律史研究领域的权威。第二个原因或许更为微妙,即与我国普通法研究的整体水平息息相关。译事艰难,能力有限,其中当然难免错谬。
但在我看来,一个人如果没有远远超出一般课本更多的历史知识,他是不可能理解英国法律的。五 需要指出的是,本书出版于1928年,那时,法律与文学这一研究领域远未呈现出繁荣迹象。
特此说明,也请熊老师海涵。除此以外,霍尔兹沃思还著有《盎格鲁—美国法律史》(1928)、《作为法律史学家的狄更斯》(1928),后者是他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斯托尔斯讲座的授课内容。
正如批评者所言,国内的相关研究仅仅满足于了解美国法这一儿子,却对作为父亲的普通法不求甚解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世界文学史上,许多脍炙人口的法律题材作品,都曾受狄更斯小说的影响。
四 一位作家的早年生活经历,必将对其日后创作产生影响,更何况是狄更斯这位具有卓越观察能力和语言天赋的伟大作家。如若进行较深层面的分析与解读,还必须吃透原著,而不是捧读译本,这无疑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,而且很有可能出力不讨好,招致更多的质疑与批评。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,即一位英国法律史学家如何围绕一位伟大作家的文学作品,条分缕析、逐步梳理,为我们复原狄更斯时代的法律图景,阐释当年的司法背景与法律问题。擅长精神分析的美国学者彼得·盖伊甚至断言,狄更斯的性格过于脆弱敏感,第一次打官司的不愉快经历在他内心留下强烈阴影,因此,他充分发挥自己的文学想象力,把这一经历渲染为一种更大的伤害,通过《荒凉山庄》栩栩如生地予以展现。
几个月后,他又被位于格雷律师公会的艾利斯布莱克默律师事务所录用。不过,对就是对,错就是错,我们提倡把书读对,但是,如果没有认真通读原书,就批评译者把书译错,也不是严谨的态度。
官司旷日持久,除了搭进去七百镑诉讼费,狄更斯本人也耗费不少心力。如今,法律与文学已在英美等国法学界站稳脚跟,主要法学院皆开设了法律与文学课程,且均把狄更斯的著作列入指定阅读书目。
任何一个当班职员透过锁眼听到的律师机密谈话,都会在外面的职员办公室传作笑谈。很快就有法律人士指出,大法官法院的确曾存在司法弊端,但在《荒凉山庄》开始连载前,清除弊端的改革已经开始,小说反映的情况已非现实情形。
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某些程序上的细节。美国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理查德·波斯纳也认为,狄更斯对大法官法院与衡平法程序的批判是不公正的,《荒凉山庄》最多算是篇小说化的新闻报道。以《匹克威克外传》一书中的巴德尔太太诉匹克威克先生一案为例。为了帮律师们送达各类诉讼材料,狄更斯经常奔波于伦敦的大街小巷。
为此,他努力学习速记。可以说,这才是真正受到霍尔兹沃思认可,并被其着力分析的部分。
近年来,贺卫方、郑戈等师友,都曾指出过我翻译中的一些错误,甚至是重大错误,对此,我深表感谢,这也是我近年译著倾向于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出版的原因,以此提醒自己谨慎再谨慎。两个月后,母亲也带着全家住进监狱。
英国法律史大家波洛克曾说过:我是一个法学家。可以说,他对法律题材相当热衷,在版权官司之前即是如此。